根据《河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省商务厅、财政厅的要求,现将申报2014年上半年中小开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系统即日起已开通。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通知本辖区已注册并通过审核公示的企业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smeimdf.mofcom.gov.cn)进行网上申报。未注册企业或虽注册但未通过审核公示的企业本次不受理申报,项目申报期内暂不受理企业注册审核事宜。已注册并通过审核公示的省属企业通过郑州市申报。
申报程序为:在线申报-资金年度选择2014-资金拨付申报,请选择与项目内容相符的拨付申请表进行填报。电子商务项目选择信息化建设。
二、申报范围:凡2014年上半年已经实施完毕并符合中小开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均可进行申报。
三、有关申报要求、支持范围、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按照《河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附件1《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申报须知》、附件2《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说明》的规定执行。
四、支持限额:
1、宣传材料的翻译及制作、宣传视频的翻译及制作支持比例为50%,支持额最高为5万元;
2、每个企业终生只支持一次创建企业网站项目,支持比例为70%,支持额最高为3万元;
3、每个企业每年只支持一个网络营销活动项目,支持比例为50%,支持额最高为5万元;
4、境外宣传广告支持比例为50%,支持额最高为10万元。
五、补充规定:
1、资金拨付申请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填企业负责中小开申报工作的人员,并填全固定电话(如是总机转接,请填写总机和分机号码)和手机号码。
2、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可同时申报展位费和人员费用,展位费按境外展会项目申报,人员费用按境外市场考察项目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应写明××展会人员费用,支持比例均为70%;
3、境外展会提供的工作照片应拍摄公司名称和展位号;
4、出国人员护照应复印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记录页,出访不同国家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应全部复印并标注清楚;
5、境外市场考察项目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如企业是随团参加考察,除提供支付费用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组团单位开具的发票外,还应提供组织单位购买机票的航空发票复印件,并由组织单位在发票复印件上注明该企业参加人数,机票款金额,加盖组织单位财务章;
6、境外市场考察项目拨付申请表中生活补助实际发生金额按附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所列国家和地区每人每天的生活补助标准直接计算填报,各币种对人民币的汇率附后;
7、电子商务项目,创建企业网站,应将网址写在资金拨付申请表封面上;网络营销项目,电子商务服务商的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签订合同方只是业务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申报材料中附企业网络营销截图。
8、项目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应提供该项业务涉及的全部记账凭证、付款凭证和发票,除支付交通费可使用现金外,其他业务不支持现金交易。付款凭证应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不支持个人付款;所附发票如有密码,应刮开密码后再复印,以备评审人员上网查询发票真伪;
9、所提供材料如为外文,应附中文翻译件。
10、申报资料财务方面凭证加盖财务章,其他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六、企业上报申报材料时需提供合同(协议)、认证证书、护照、付款凭证、发票等原件,项目申报材料要与其原件核对一致后将原件退回,
七、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8月31日前将资金拨付申请表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郑州市商务局财务处509房间。所提供材料需按照附件1《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申报须知》中所列书面资料的顺序排放。
八、为进一步发挥政策资金的促进作用,提高中小开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对财政资金绩效评估的相关要求,决定对2011至2013年连续三年使用中小开资金但出口额仍为零和上年进出口额超过4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暂停其中小开资金项目申报。
九、各企业要严格按申报要求进行申报,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无误。省商务厅、财政厅将加大对中小开资金的监督检查,委托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所有材料需复印清晰完整,对通过涂改护照、签证及发票等做假行为骗取国家政策资金的企业,将按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2年申请中小开项目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7182181
附:各币种对人民币汇率
美元 欧元 日元 港币 英镑
6.1528 8.3946 0.060815 0.79375 10.4978
附件:1、《河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2、《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申报须知》3、《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说明》
4、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